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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秘密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
释义
    法律分析: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限定在最小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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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