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当时在确立协议的时候有第三方证人在场的话,或者当时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录音的话; 当对方不履行协议上的内容时,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让第三方证人出庭作证,或者拿出录音内容证实这份协议的存在性以及有效性。 2、如果当时没有第三人在场的话,最好与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带着录音笔在协商的过程中录到可以证实这份协议存在的证据性内容,然后带着录音内容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3、双方已交谈的形式确立协议时,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间接的证据证实协议的存在性以及有效性。 4、双方已交谈的形式确立协议时,电子邮件、传真上的内容以及微信或者QQ上的,关于协议的聊天信息也可以打印出来视为书面证据证实协议的存在以及有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