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第34条理解 -民事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特殊案件专门属于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可以用协议变更的管辖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专属管辖只有这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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