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有法律效力期 |
释义 | 失信被执行人有法律效力期。被执行人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一、失信人员离婚后对子女上学有影响吗 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是不会受影响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条件有哪些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条件包括: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三、国家失信人名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国家失信人名单,是由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形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拒绝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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