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伤残鉴定责任人是不是必须到场?? |
释义 | 做伤残鉴定责任人是不是必须到场??做伤残鉴定责任人不需要到场,是否构成伤残由法医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要求重新做鉴定。但一般来说,通知一下好一点。去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者交警推荐的机构鉴定,保险公司会认可这个鉴定意见,那么双方协商赔偿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就大。单方面去鉴定,肇事者与保险公司如果不认可,就没有办法协商,就只能起诉了。检验流程:一、伤残鉴定要求从受伤之日起多少天以内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二、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鉴定机构需要你提供另一方的委托鉴定文书,才会接受给你鉴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1、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被鉴定人本人,另一方书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委托鉴定书》一份,被鉴定人的所有医疗材料、包括住院记录、门诊或急诊病历、各种CT影片、最好让之前治疗的主治医生给你开具(诊断证明)一份,将这些所有原件带上,到当地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营养期限、等相关鉴定。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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