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处罚罚金交给谁 |
释义 | 关于刑事罚金交给谁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罚金刑的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被判处罚金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向人民法院缴纳罚金。另外,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开庭前退赃和开庭后退赃有什么区别 只是表达的不同,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属于一种认罪态度问题。退赃和缴纳罚金以后,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对量刑会有一定的影响。就算不交,法院也是可以追缴赃款的;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可以一次性缴完吗 1、罚金可以一次性缴完。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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