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产权证上写一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
释义 | 婚前共同买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分割需考虑具体情况:如未登记名字的一方能证明出资,需均等分割;如无证据,则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产权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在离婚时分割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1.若未登记名字的一方能证明出资买房,则属於双方的共同财产,要均等分割; 2.若未登记的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出资买房,那麽该财产属於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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