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牌照分两种,一种是行政辖区内、一种是跨行政辖区,行政辖区内可以办3次,使用有效期是15天,而跨行政辖区的临牌只能办理1次,每次使用有效期是30天,要严格按照规章有效期内使用。建议车主携带机动车的相关手续,比如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有效交强险凭据和关单等证件,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去咨询,然后在这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牌照。,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章》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法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