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给孩子转学,一般要先找好接收学校的,不要盲目的直接去。 2、现在学校不接收,要问清理由。 3、如果自己是符合条件的,直接找教育局就可以了。一次不解决,可以两次、三次。直到安排学校。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