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车我全责走保险我要出钱吗 |
释义 | 1.事故中是全责,首先看投保了哪些险种,如果只是投保了交强险,赔偿如下:1、对方的医药费最高赔偿1万元,超出1万的部分,自己承担。 2、对方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部分还是自己承担。 3、对方受伤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杂费,最高赔偿11万,超出11万的部分还是个人承担。4、自己车辆的所有损失都是个人承担,保险公司不赔偿,交强险是只赔偿对方不赔偿自己。如果还投保了商业险的车损、不计免赔等险种,也就是常说的全险,那么需要承担的部分,还有车损都是保险公司赔偿,个人基本不用出钱,除非有些是医保不赔偿的,需要个人出钱,但不会很多。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自己全责有保险还需要自己赔偿吗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一般不会需要自己赔偿,先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问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专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有: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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