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
释义 |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条件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条件为:公证程序的实证效力已经被削弱。办理婚前公证不是法律的必经程序。法律规定,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办理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等资料。由公证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财产公证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吗 婚前财产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必须办理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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