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被撤销婚姻后,如何公平地分割财产?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二、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第四,如果无效婚姻或者可撒销婚姻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要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分割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又达不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分割。 第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