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具体有: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申请人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 4、申请人填申请表。 可以异地办理无犯罪证明。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六条 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外国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