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分配方式 |
释义 |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包括民主议定原则、平等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还包括民主议定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平等原则,旨在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和土地收益权。 法律分析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1、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哪些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结语 在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中,应遵循民主议定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平等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应享有平等待遇,利益关系要正确处理。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这些原则和法律依据有助于确保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合理分配,促进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v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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