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流程的司法解释,一般 (一)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 起诉状 ,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 。符合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 裁定驳回起诉 。 (四)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根据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 确定被告人提交民生 答辩状 的时间。 (五) 人民法院在 开庭审理 案件前,应当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这里的被告,是指未被 羁押 的被告人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之外的其他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实行民事 拘传 。 (六)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 举证责任 。 (七) 由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进行调解,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 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 刑事诉讼 一并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程序参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 (九) 人民法院认定 公诉 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十)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 诉讼费用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 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