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试点在十省市进行,可凭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其他地区需等到2017年才能异地办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地已出台新政,允许在全省或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缴纳费用,异地受理点将信息传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制作核验后领取新证。 法律分析 可以办理,但有条件。不需要其他证明。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现在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以后要到2017年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拓展延伸 身份证遗失后,异地补办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身份证遗失后,异地补办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您需要尽快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办理遗失证明。然后,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了解补办身份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遗失声明、户口簿、照片等。在异地补办过程中,您可能需要面对一些挑战,如时间和距离的限制,可能需要提前预约或邮寄材料。此外,还需留意各地政策差异和补办费用等细节。请务必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结语 在异地补办身份证时,您需要及时报案并准备相关材料。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需要面对时间和距离的限制,需提前预约或邮寄材料。留意各地政策差异和补办费用。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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