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轮车被扣了取车流程: 1、准备好办理业务所需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合格证、行政处罚决定书 2、凭身份证在取号机领取号码排队。 3、当轮到所领取的号码时,到相应的一般程序调查窗口进行业务办理。 4、根据出现的违法行为,在缴费窗口交纳相应的罚款。 5、接受交通安全宣传片教育,并领取交通安全考题试卷。 6、开始观看宣传片,并完成试卷。 7、提交试卷。 8、取回车辆。 车辆解押的办理手续如下: 1、车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市级车辆管理所的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2、车主从业务窗口领取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进行表格相关内容的填写; 3、领取排队号码后等待办理手续; 4、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办理; 5、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6、拿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