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审核流程如何? |
释义 |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审核流程是: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填写申报审批表,区、县国土房管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向拆迁人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审核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审核的流程是: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填写申报审批表,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屋拆迁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资金;⑤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怎么赔偿? 房屋拆迁补偿的类型与方式如下:1、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2、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3、综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你好,如何起诉房屋拆迁纠纷? 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1、确定被告,被告一般为房屋征收部门2、撰写起诉状;3、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如何在三年内补偿自建房屋的拆迁? 法律分析: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有:1、房屋补偿费,主要是按照房子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估量,补偿的多少也有面积有直接关系;2、周转补偿费,这个主要是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和人口给的补助;3、奖励性补偿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拆迁或者自愿放弃某些权力所给予的补助。自建房拆迁时关于租户的补偿标准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定,因为租客本身并没有商铺的产权,所以国家要发的拆迁补偿款也不会发给租客,但是房子拆迁必然就会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结束,所以,租客的补偿问题只能和房东自行协商,否则租客可以考虑起诉维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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