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申请的时间是何时? |
释义 | 婚姻撤销条件:1.因胁迫结婚应在一年内提出;被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后一年内提出。2.一方有重病需如实告知,否则另一方可在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提出请求应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 法律分析 1. 因胁迫结婚而受到威胁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申请人应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在恢复人身自由后一年内提出。 2. 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申请人应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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