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出不起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没有固定工作或者收入特别低的话抚养费可以适当降低; 2、 若给付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因犯罪被关押,失去了经济能力,可以暂时不支付抚养费,恢复经济能力后应当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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