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