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对商家出售过期食品有何处罚措施?
释义
    商家卖过期食品将受到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关物品,罚款以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违法行为包括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过期食品等。
    法律分析
    一、商家卖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于卖过期食品的商家,有关主管部门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一般情况下,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商家将被吊销许可证。此外,还会对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相关物品进行没收。这些措施旨在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5: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