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交物业费情况有: 1、物业公司要求支付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不在业主支付范围内的,可以拒绝支付; 2、如果物业服务质量差,可以暂时拒绝,但要有强有力的证据,找到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3、业主有权拒绝在合同中提供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 4、业主可以坚决拒绝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收房前支付物业费的行为; 5、因房屋质量问题尚未交房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6、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业主可以拒绝支付; 7、物业公司无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绝提交;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擅自提高的部分。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