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可变车道通行规则 |
释义 | 深圳可变车道通行规则如下: 1、当进入可变车道后,需要按指示标牌行驶,一般在道路上方会有指示标牌,该左转就左转该右转就右转,需要直行就只能直行不能掉头; 2、有时候在道路两旁也会有指示牌,不同时间段,可变车道的行驶方向可能不同,特别是早晚时段,有时候早上行驶方向与晚上行驶方向刚好相反。若没按行驶规定行驶就可能出行逆行情况,不但扣分还会罚款; 3、进入可变车道后多观察道路上方的指示牌或车道两旁的指示牌,有时候交警在现场指挥道路,需要根据交警指示行走。 可变车道是一种交通灯,其特色是在不同的交通条件下,可以运行不同的交通信号。它的用途是在峰值和平时信号的不同环境下,为交通参与者、公众和行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可变车道的定义 可变车道,是根据和控制不同时间段内,两个或多个相交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到此作出调整以缓解交通拥堵的交通信号。 二、可变车道的特点 可变车道的特点是在交通负荷不大的情况下给行人或者自行车提供便利;在交通负荷较大的情况下,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和信号特性。 1.通过系统自动检测交通状况,不断的调整可变车道的起停时间,以最大限度的提高路口的通行率; 2.不同的行道行人可以分离,减少步行者和自行车者对汽车通行受影响; 3.可变车道有不同信号可调,可以根据路口交通容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4.通过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可变车道,缓解路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延迟,提高路口整体通行效果。 三、可变车道的使用 1.可变车道只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2.使用可变车道的行车,需要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正确驾驶; 3.只有当交通信号灯显示绿灯,可以沿路口的方向行驶; 4.在可变车道的部分行车,应该按照变化的方向改变车道; 5.当要变道时,无论车辆速度高低一定要向左或向右换道,不能直行横跨多车道; 6.要注意避免非机动车在可变车道区域出行,请小心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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