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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释义
    董事的权利有: (一)召集股东会的权利(二)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权利(四)又获得相应标准的报酬和津贴的权利(五)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六)签名权此项权利同时亦是义务,如在公司设立登记文件登上签名(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的义务有: (一)勤勉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2)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的义务;(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材料的义务。 (二)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以及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以及将公司资金存入个人帐户;(4)不得私自借贷公司资金,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私自同公司订立合同;(6)不得盗取公司的商业机会;(7)应保守公司的秘密;(8)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职工董事一般由什么人担任董事会成员为: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等。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3、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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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