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抵押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一)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二)反担保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 (三)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一、反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反担保函中的金额,币别应与银行对外出具保函的金额、币别相一致,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汇率风险。 (二)一般不接受由政府部门单独出具的反担保。 (三)反担保的有效期应略长于银行对外开出保函的最终有效期,以免因受益人在银行保函规定的。 (四)有效期末提出索赔而银行来不及要求反担保人进行补偿的情况发生。同时,反担保人应申明,若银行对外垫付的款项没有得到补偿前,反担保继续有效。 (五)反担保中的责任条款应与银行对外承担的责任保持一致,以防止银行对外开出的是“见索即偿”的保函,而反担保条款中却“一旦申请人未履约,反担保人才予赔付”等类似的条款,以避免在银行被无理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或被卷入难以扯清的合同纠纷中去。 二、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谁还钱 需要由借款人还钱,借款人所欠下的款项由借款人以其个人财产来予以清偿。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要还款。 实际借款人以借款人签字为准。谁在借款人一栏签字谁就是借款人。也是还款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才会按规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这种情况只能由签字的借款人先行还款,借款人再向担保人追偿,债权人利益不会受到损失。借款人复杂的借款纠纷建议还是协商处理为好。 借款人和担保人中,借款人的责任是比担保人大的。具体而言,贷款后贷款人的责任要比担保人的责任大,发生贷款人拒绝偿还贷款后,其债务虽然会由担保人承担,但担保人在承担债务后有向贷款人追偿的权利,因此借款人责任更大。担保人的责任是从属于借款人,借款人才是主要的债务承担人。 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担保人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如果借款人不还钱的,那么贷款人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因为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必须为自己签订的合同履行相应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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