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他人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教唆他人犯罪的处罚原则如下: 1、教唆犯与教唆犯成立共同犯罪的,应当分清作用进行处罚,发挥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 2、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教唆的人没有犯教唆罪,即教唆未遂,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犯是指通过劝说、引诱、指示、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犯的犯罪意图犯罪的行为。 一、教唆犯的特征包括什么 1、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也就是用劝说、怂恿、利诱、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无犯罪意图,或虽有犯罪意图但不坚定的人,使他人接受自己犯罪意图,坚定犯罪的决心,以达到犯罪的目的。如果是对已经决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辞鼓励,促其顺利实施犯罪,该种行为属于帮助犯罪,不属于教唆犯。 2、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教唆犯。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如果由于言词不慎,无意间说的一些话,引起了他人的犯罪意图,导致了犯罪的发生,不能认为是教唆犯。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教唆犯是从犯还是主犯,但确认犯罪嫌疑人是被他人教唆犯罪的话,不仅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教唆者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教唆未遂是独立罪名吗? 教唆未遂并不属于独立罪名。行为人教唆未遂的,如果对方没有达到犯罪情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是指以各种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