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有: 1、虽然子女在两岁以下,但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2、虽然子女在两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 3、虽然子女在两岁以下,但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共存; 4、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5、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6、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共存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8、8岁以上的子女主动与父亲共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