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亲有案底孩子一般不可以当兵,被判了刑或者被宣告有罪但是免予刑事处罚的就会有案底。如果是刑事处罚的案底,孩子去当兵,政治审查是很难通过的。直系亲被刑事处罚,会影响属到直系亲属当兵。子女参军除非有特殊的军队缺少的技能,如果是治安行政处罚,则不会影响亲属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2、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3、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4、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5、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6、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开除团籍的; 8、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9、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一条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二十四条 应征公民因涉嫌犯罪正在被依法监察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