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项目包括: 1、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贴; 3、统筹区域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4、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设备所需的费用; 5、不能自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残疾补贴和一至四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 7、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 8、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贴、赡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贴; 9、劳动能力鉴定费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