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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仲裁案件受理范围有哪些
释义
    受理房产案件进行仲裁的法定范围是:当事人之间要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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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