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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金与年龄有关系吗
释义
    其实,为考虑实际情况,工伤赔偿的能否与年龄挂钩,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一,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的多少是与年龄大小无关的。通常工伤赔偿由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组成,一般与年龄大小无关。二,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如果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出台相关规定,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大小与年龄大小挂钩,那么最终的工伤赔偿的多少就和年龄大小有关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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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