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父母房产应当如何处理? |
释义 | 继承父母房产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审核后,颁发新的房产证。 一、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屋产权证书。 二、父母去世没留遗嘱能分的多少房产 父母去世没留遗嘱能分多少房产根据情况而定: 1、父母去世没留遗嘱先要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来继承房产; 2、然后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3、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后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不动产登记簿的产权登记人。 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三、过户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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