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结构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 1.基础薪酬:是薪酬中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维持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 2.职务(岗位、技术)薪酬:是按照各个不同职务(岗位)的业务技术要求、劳动条件、责任等因素确定的。工作变动,职务(岗位、技术)薪酬也随着变动。 3.年功薪酬:以 工龄 为主,结合考勤和工作业绩来确定。 4.浮动薪酬:也称业绩薪酬,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个人的业绩优劣来确定。 依据上述内容,可以知道 岗位工资 和基本 工资 是不同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