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纠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一、遗嘱要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 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二、有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如何分割遗产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分配原则: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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