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归档 (二)登记范围 1、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分割合并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共有人增加(减少)的; 4、因生效法律文书发生转移的。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网签合同、赠与合同、互换协议、继承证明、分割合并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6、完税证明;(原件) 7、其他申请材料。(询问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表、房屋权属信息确认单、股东会决议等)。(原件) 一、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审查要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要件是否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与登记要件记载是否一致;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否有查封和抵押; 4、买卖房屋等不动产,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义务人与预告登记权利人是否一致; 5、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是否已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6、因法院、仲裁委员会的判决、裁决转移不动产的,是否已提交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7、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是否已提交继承公证材料。 二、交契税流程 1、拿登记窗口的“收件回执”和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的要单页)、结婚证到档案查询窗口办理查询是否符合减税条件(家庭是否首套,所以需要户口簿) 2、到地税取号处取号并填写一个表(根据工作人员提示),然后递交资料:身份证原价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地税工作人员会一一核对各项证件,核对好后在刚才填的表上盖章 3、拿这些资料等叫号,然后根据提示递交资料、刷卡交契税 4、交完契税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