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一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
释义 | 残疾人一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视情况而定。 1、如果该残疾人只是身体残疾,但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与普通人没有差别,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或者协议方式离婚。 2、如果该残疾人是精神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只能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先变更监护人,再由监护人代理。 3、如果该残疾人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并且其配偶存在侵害其利益的行为的,其他监护人可以变更监护人后代替其提起离婚诉讼。除此之外,离婚的请求不得代理。 一、精神病人是否有监护权 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拥有监护权。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智力残疾多少可以定为监护人 智力四级残疾需指定监护人。法律上规定,精神类和智力类残疾人,没有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需要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规定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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