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死亡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司法鉴定是适用于诉讼活动之中的,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可以获得认定,不用经过法院等审判机关的话,则这个司法鉴定则是不必要的。 一、怀孕后被人讹人住院怎么办 孕妇讹人住院的话,故意讹人住院时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但是如果这个不能私了的话,而又让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的话,可以拒绝赔偿。没有给对方造成轻伤,这是不用付刑事责任的,如果诉讼法院,可以申请当地的司法鉴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中的伤残鉴定。讹诈属于敲诈勒索的行为,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敲诈勒索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伤情鉴定请问以哪一次为准 伤情鉴定结果一般以最近的一次为准。伤情鉴定由有关司法部门向鉴定机构提出,如果数份结论不同的话,应该由法院以证据规则认定其证明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其他。 三、精神病证的有效期是几年 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来说司法意见书的效力都是永久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会缺乏一定的保证力,必要的话可以在办理一次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法律依据:《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 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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