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如果是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68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68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68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