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借名买的房产;2.子女名下的房产;3.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4.未过户的二手房;5.未经审批的自建房;6.未过户的受赠、继承房产;7.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