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属补助金申请条件如下:1、死者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生活确实困难;3、补助对象是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弟妹,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养女。子女需未满16岁,或满16岁在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上是劳动能力的;4、所获得的报酬应当作为本人的生活费用;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三、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