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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上过法庭说明什么?
释义
    律师分析:
    离婚可以上法庭。对离婚案件裁判类型及权利救济途径根据一审裁判类型的不同,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做了以下区分:
    1、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不服的,可以就该裁定提起上诉。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未制作调解书
    离婚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属于法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生效。此种情形,当事人行使了处分权,不能提起上诉。
    3、调解的离婚案件,制作了调解书
    离婚案件在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制作调解书的情形十分罕见,如确实发生此类情形,并且调解书送达前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该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可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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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