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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确定离婚要去法院起诉
释义
    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管辖法院是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如果是法定特殊情形,管辖法院是原告住所地法院;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一、赡养费纠纷法院怎么管辖
    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为任一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如果纠纷中存在几个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也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款必须当地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关于借款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应当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则当事人也可以向本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法院起诉,但该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
    三、在异地可不可以办理离婚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但是该地必须属于男女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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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