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适用时效有哪些 |
释义 |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制造、散布谣言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多是会道门的道首、头目,以及神汉、巫婆等。会道门组织中的一般分子也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蒙骗他人是故意的,即其希望或放任被蒙骗的对象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对造成的死亡后果是过失的,本罪中,行为人对死亡后果的发生是怀着过失的心理。 一、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为: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主观上为过失犯罪。 二、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 利用会道门致人致人死亡罪要满足的要件有: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3、主观上行为人具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会道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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