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判定离婚的程序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举证即可离婚;若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重婚、家暴、赌博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也可导致离婚。若一方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一般起诉两次法院判离可能性较大。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程序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程序是指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的一系列法律程序。首先,当双方决定离婚时,需要提交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接着,法院将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然后,法院会委派评估师对财产进行评估。基于评估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将制定财产分割方案,并通知双方。如果双方对方案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将根据双方的争议和证据,作出最终的财产分割判决。这个程序确保了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正分配,维护了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案件中,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即使只有一次起诉,也有可能获得离婚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向有关组织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程序确保了公正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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