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对高利贷的解决方法: 1、贷款合同约定年利率在24%在此之内,受法律保护,贷款人有权让借款人按约定支付利息; 2、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在此之间,当事人根据合同要求法院保护该区间的利息,法院不予保护,但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并要求返还,法院也将驳回请; 3、年利率在36%上述协议无效,当事人自愿支付的,也可以要求返还。因此,法院只支持年利率24%超过年利率的利息24%法院不支持部分。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贷再高利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以贷款为目的,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构成高利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容易造成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刑事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