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遗嘱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有效遗嘱条件是什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遗嘱不生效和遗嘱无效 对于遗嘱的效力问题,我们需要区分遗嘱不生效和遗嘱无效。 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但民法典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撤销 遗嘱的撤销是指立遗嘱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遗嘱。取消原遗嘱,遗嘱的内容即无效。遗嘱的变更、撤销方法有下列几种: 1、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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