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个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
释义
    如下的人员或组织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
    1、未成年人现居地的村(居)民委员会;
    2、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监护权。
    一、怎样向法院申请监护人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派出所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取得证明材料后可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
    3、法院经审查确定原监护人不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资格的,可由当事人履行监护权。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