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企业在融资租赁时一般选择金融机构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 金融机构作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在签订和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出租人应注意审查承租人、担保人等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的内容及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租赁物 合同应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以及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保管、维修、有关税费的支付和保险等事项。在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时,出租人一般应由承租人自由选择和依赖承租人自己的技能确定租赁物,这样,出租人就不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责任。租赁物应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合同还应规定出租人拥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包括转让条件、对价、转让时间等。 2、租金 出租人应注意与承租人约定租金金额和租金构成:一般为租赁成本加上以租赁费率计算的利息,另外还应约定租金支付限期、方式和币种。 如当事人未约定租金,则一般应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3、租赁期限 一般以月为单位,并应明确规定起租日。 4、合同的担保 为保证承租人依约支付租金,履行合同,出租人一般应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第三人保证、自有资产的抵押或质押等。出租人应针对担保合同审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担保合同的内容及效力,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登记,以使对合同的担保确实有效。 5、合同的解除 解除条件一般应包括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承租人主体资格的消失、承租人已明显丧失交纳租金的能力等等。 6、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机构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处理合同争议。 当事人如无管辖协议,应由被告所在地或租赁物的使用地法院管辖。 7、其他费用 出租人如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如手续费、律师费等,应有其他协议的明确约定,并且不能直接在购租赁物款中扣除。出租人应将购租赁物款全额交付,否则构成违约。 鉴于融资租赁合同存在上述专业法律问题,为避免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作为出租人,金融机构最好请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协助制定。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很大的不同,两者各有其利弊,提醒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及履行有很多的注意事项,希望企业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样才能保证在融资租赁过程中不会吃亏。 一、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出租人的权利主要有:1、收取租金权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对租赁物的转让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有权出卖、赠与租赁物。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和承租人继续有效。租赁物转让后,当事人又解除转让合同的,承租人与原出租人恢复租凭关系。3、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出租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租赁物的收回权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出租人因过错未受领租赁物的,在租赁物滞留期间,应当承担迟延受领的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