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签订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企业土地使用权估价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5)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第四条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